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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自治区科普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
2020-09-21 10:22     (点击:)

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自治区科普项目

申报工作的通知

 

校内各部门:

为了增强科普公共服务能力,提升公民科学素质,弘扬科学精神,普及科学知识,营造崇尚科学、鼓励创新的社会氛围,助力自治区创新驱动战略,自治区科技厅发布了《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自治区科普项目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,见附件),现予以转发,并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:

  一、申报范围

(一)特色公益科普活动。围绕公众科学技术需求,聚焦科技创新、公共安全、卫生健康、防灾减灾、节能环保、自然生态等领域,依托最新科技产品、科研成果、科研设施、创新团队等科技资源,开展各类专业知识讲座与技术咨询、科普展览、模拟体验、实践操作等特色科普活动。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20万元。

活动要主题鲜明,参与范围广,充分运用创新技术和数字化手段,互动性、科学性、趣味性强,一般应包括科学知识讲解、科技产品体验、科学秀表演、实践体验活动等。单场活动时长不少于1天,累计不少于12天。科技活动周、科普日、文化科技卫生“三下乡”期间要安排开展相应活动。

  (二)科普影视内容开发和推广。支持各类机构制作或出品原创科普微电影和系列科普短视频(含科普动画或动漫视频)、科普公益广告视频、科普VR(虚拟现实)视频内容等。科普影视内容须兼具科学性、知识性、艺术性、趣味性,科学知识、科学原理表述客观准确通俗易懂。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20万元。

科普微电影须满足高清放映,一般单个电影时长5-15分钟;科普短视频类作品为高清MP4格式,一般单个视频时长2-5分钟,系列作品为5集及以上;系列科普公益广告视频为高清MP4格式,一般单个视频时长15秒、30秒或1分钟,系列作品为5集及以上;系列科普VR视频内容,一般单个视频时长不超过3分钟,系列作品为5集及以上。项目创制作品应与自治区相关科普平台免费共享,项目验收时创制作品在自治区内电视台、主流网络平台、具有广泛影响的专业网站、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上播放且累计点击量不低于2万次。

   二、申报要求

1.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应的科技专业水平和科普工作经验,并具备依托本单位科普资源组织开展科普工作的能力。

2.项目负责人必须如实填写申报材料,不得弄虚作假,不得重复申报、一题多报。

  3.项目实行常年受理、分批立项,实施期限为一年。9月底启动2021年首批项目评审工作。

  三、申报流程

1. 项目申报人登录宁夏科技管理信息系统“自治区重点研发计划项目(科普专项)”模块注册申报,在线填写提交项目申请书。

系统网址:https://gl.nxinfo.org.cn/lib/default.html

  2. 项目申报单位科技管理部门负责申报项目的网上审核推荐。推荐单位须对申报单位有关材料严格把关,对推荐材料的真实性、完整性、合法性负责。

  3. 自治区科技厅对受理项目进行形式审查,并组织专家评审论证,结合实地核查等情况择优立项。

三、联系方式

1. 项目管理及咨询:创新体系建设处

联系人:石虹媛

 联系电话:0951-5020998

2.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:(09515011204

3.组织申报:学校科技开发处

联系人:沈玉洁

联系电话:0951-2135018

附件:

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自治区科普项目的通知

科技开发处

2020921

附件:

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自治区科普项目的通知

各市、县(区)科技局,有关单位:

  为了增强科普公共服务能力,提升公民科学素质,弘扬科学精神,普及科学知识,营造崇尚科学、鼓励创新的社会氛围,助力自治区创新驱动战略,现将2021年自治区科普项目申报事宜通知如下。

  一、申报范围

  (一)特色公益科普活动。围绕公众科学技术需求,聚焦科技创新、公共安全、卫生健康、防灾减灾、节能环保、自然生态等领域,依托最新科技产品、科研成果、科研设施、创新团队等科技资源,开展各类专业知识讲座与技术咨询、科普展览、模拟体验、实践操作等特色科普活动。活动要主题鲜明,参与范围广,充分运用创新技术和数字化手段,互动性、科学性、趣味性强,一般应包括科学知识讲解、科技产品体验、科学秀表演、实践体验活动等。单场活动时长不少于1天,累计不少于12天。科技活动周、科普日、文化科技卫生“三下乡”期间要安排开展相应活动。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20万元。

  (二)乡村社区科普工作站建设。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,支持有条件的乡村、社区建设科普工作站。工作站要有固定的场所,配备科普专员,配置科普服务终端、科普书籍等,面向群众开展针对性、常态化科学知识普及活动,提高群众科学素质。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5万元。

  (三)智慧科普校园建设。支持有积极性的中、小学校充分利用大数据、云计算、物联网、人工智能、虚拟现实、“互联网+”等信息技术,建设科普教室、创新实验室,开发科普教程,举办科普讲座、科普竞赛,制作科普展墙、挂图、廊道,培育科普志愿队伍等,促进科普与教育融合,使青少年在“沉浸式、场景式、互动式”体验中增强科学意识,培养创新精神,提高实践能力。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0万元。

  (四)科普影视内容开发和推广。支持各类机构制作或出品原创科普微电影和系列科普短视频(含科普动画或动漫视频)、科普公益广告视频、科普VR(虚拟现实)视频内容等。科普影视内容须兼具科学性、知识性、艺术性、趣味性,科学知识、科学原理表述客观准确通俗易懂。科普微电影须满足高清放映,一般单个电影时长5-15分钟;科普短视频类作品为高清MP4格式,一般单个视频时长2-5分钟,系列作品为5集及以上;系列科普公益广告视频为高清MP4格式,一般单个视频时长15秒、30秒或1分钟,系列作品为5集及以上;系列科普VR视频内容,一般单个视频时长不超过3分钟,系列作品为5集及以上。项目创制作品应与自治区相关科普平台免费共享,项目验收时创制作品在自治区内电视台、主流网络平台、具有广泛影响的专业网站、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上播放且累计点击量不低于2万次。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20万元。

  二、申报要求

  1.项目申报单位应为面向全区开展科普教育的企事业单位、科普基地、社会团体及其他专业机构,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科普资源、软硬件设施、人才队伍等基本条件。

  2.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应的科技专业水平和科普工作经验,并具备依托本单位科普资源组织开展科普工作的能力。

  3.项目负责人必须如实填写申报材料,不得弄虚作假,不得重复申报、一题多报。

  4.项目实行常年受理、分批立项,实施期限为一年。9月底启动2021年首批项目评审工作。

  三、申报流程

  1. 项目申报人登录宁夏科技管理信息系统“自治区重点研发计划项目(科普专项)”模块注册申报,在线填写提交项目申请书。系统网址:https://gl.nxinfo.org.cn/lib/default.html

  2. 项目申报单位主管部门、市县(区)科技管理部门负责申报项目的网上审核推荐。推荐单位须对申报单位有关材料严格把关,对推荐材料的真实性、完整性、合法性负责。

  3. 自治区科技厅对受理项目进行形式审查,并组织专家评审论证,结合实地核查等情况择优立项。

  联 :创新体系建设处 石虹媛

  联系电话:0951-5020998

  申报系统技术咨询:0951-5011204

   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

   202091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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